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是指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第三方監管,房產開發企業須將預售資金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只能用作本項目建設,不得隨意支取、使用。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房屋預售是一種附加期限的交易行為。
商品房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期限,并把這個期限的到來作為房屋買賣權利義務發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據。同時房屋預售還具有較強的國家干預性。由于商品房的預售不同于房屋的實質性買賣,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國家因此加強了對商品房預售市場的規范。我國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資格及程序作了規定,而且還要求在預售合同簽訂后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